
【热门】同桌的作文9篇
在日复一日的学习、工作或生活中,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,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,调节自己的心情。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,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同桌的作文9篇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我同座的名字叫文文,她是一个活泼开朗,阳光向上的小女孩儿。
她有很多好朋友,大家都特别喜欢她。虽然文文的写字水平现在不算太好,可是我坚信,通过她的努力,一定会写的越来越好的。
文文的头发是黑色里有一点棕色的,她的眼睛不大不小,像两颗可爱的樱桃,她的嘴小小的,笑起来可漂亮了。文文的学习也很好,要不然怎么会是我们这个拥有53名同学的大家庭里的女天才呢?
有一天,文文和我一起去“找蚂蚁玩。”我知道学校门口的柳树下蚂蚁多,就带她去了,我们先找了一个烤冷面的盒子,然后把蚂蚁放进里面,这时文文对我说:“小蚂蚁被关在里面,看不到家人会伤心的。就像你见不到家人会伤心一样。”听了她的话,我很感动,觉得她真是一个又漂亮又善良的女孩儿
这就是我的同桌,文文!
听我这样介绍,你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喜欢她呢!
每个人都有属于自我的童年,也会有自我的学校。我就有一个这样的同桌。
他,头发乌黑,眼睛里透露出坏坏的想法,嘴巴里总吐出一些脏话,鼻子比较矮,长着一副让人厌恶的样貌。开学时,他就和别人打架,并且教师叫他倒垃圾,他却把桶子一丢,去玩了。还是”冬天“校长把他说了一顿才明白不能这样。
他,上课时,时不时翻翻我的桌肚、茶瓶,时而拿走我的电池,被我发现了就把电池放回去,又把我的茶瓶打开看看,又拿起书画画。我觉得他的座位上肯定有钉子的。
从上头看他,你必须觉得他很厌恶吧!可是,我们都是上帝咬过的一口苹果,都有缺陷,大概上帝喜欢他的芬芳,多咬了几口,缺点就多了,他还是有剩余的优点的。
有一天,我把英语书忘在家里了,他,那个让人厌恶的他,把英语书借个我了!他也认真听了这堂课。
他,就是我独一无二的同座,熊睿康。
我有一位特别有趣的同桌,他叫王秉川。他长的虎头虎脑的,而且还有一头刺猬一样的头发,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,嘴巴红红的就像涂了口红一样,特别可爱。而且他的皮肤很黑,我猜晚上他出门别人一定看不到他。
我的同桌非常幽默,有一次下课,他居然像蛇一样左扭右扭,就这样扭出了座位,一直扭到过道上,最后终于成功地站到了讲台上,便开始说:“我是蛇精,以后就由我来给大家上课。”惹得我们哄堂大笑,牙齿都快笑掉了,笑声都快把房顶掀翻了,也就因为这笑声,把我们的数学老师引来了,这时候数学老师已经悄悄“飘”到了他的身后,我们顿时保持安静,而这时的他才感觉不对劲,连忙一回头:“呀!数学老师”他的病就像好了一样拔腿就跑,可被老师伸手一抓,嘿!逃犯就被抓回来了,老师叉着腰说:“你是不是想造反?”他惶恐地看着老师,突然眼睛一转,跪着说:“大人啊!小的知道错了,您大人不记小人过,放过小的吧!”老师一下子就被逗笑了,为了顺利逃出老师的魔爪,他又顺水推舟说:“老师,您笑起来真是美若天仙!”说完就一溜烟跑回了座位。只要他在我们的教室里就常常充满欢声笑语。
这就是我幽默的同桌,你们喜欢他吗?
她,是一位活泼开朗的女生。她的身材苗条,她还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,和长长的眼睫毛,在浓密的睫毛下,镶嵌着一双明亮的,宝石般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,十分惹人喜爱。没错,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——安洁。
安洁既是我的最好的朋友,又是我的同桌,那我们之间理所当然会发生很多难忘的事情。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次突如其来的测试,那一次:老师的课刚刚上到一半,就从办公室里抱出了一大打的试卷,并说:“今天我只上半堂课,我这半堂课讲的内容全部都是试卷里面的,我就测测看这半堂课到底有没有人认真听。我只给半堂课的时间写,时间到写不完的同学到我办公室去一趟。”说完就把试卷传下来。一得到试卷,全班同学几乎都是奋笔疾书,所有的同学都在写试卷,我和安洁也不例外,都在抓紧时间写试卷。时间飞逝,一转眼时间就过去了大半,我的试卷也写得差不多了,眼看就要写完了,就在这关键的时刻,我的钢笔突然间没了墨水,今天不知道有测试,所以墨水和备用的笔全部都放在家里。正当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时,看到我十分焦急的安洁小声问我:“你怎么了?有什么事吗?需要我的帮忙吗?”我困窘地笑了笑,不好意思地说:“我钢笔的墨水……”没等我说完话,她就翻了翻书包,二话不说的拿出了她自己都舍不得用的钢笔递给了我,我急忙推了推她的手,说:“不行,不行,这不是你最喜欢的钢笔吗?看你平常都十分爱惜这支钢笔,这可是你的宝贝啊!至于我,就这样吧。”“没关系的啦,我现在用不着,就借给你用用吧!”“不行,不行,你还是留着吧!”“拿着吧,我是你的好朋友,好朋友就应该要互相帮助。如果我这次不借给你,你是不是下次也不打算帮我了?”她玩笑地说。“当然不是啦,不论你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帮你的。”我坚定地说。“那就快拿着吧,时间不多了。”
她回答。我接过笔,如获至宝的打开笔盖,流利地在卷子上写着字。我是多么感谢她。
看,这就是我最、最、最要好的朋友——安洁。
猜一猜,世界上最烦的人是谁,哈哈,他就是我的同桌。
我的同桌很古怪,他可以用好多种方法来烦人,我特别讨厌他,最近一段时间又发生了一件很烦人的事,上个星期四第三节有英语课,老师让我们在学校里完成一张试卷,他问我带试卷了吗?我毫不犹豫的说带了,结果我一看书包里的试卷不在了,好奇怪,我天天把一本试卷放在书包里的,怎么会不见了呢?我细细的想了几分钟,我看见他的手放进了书包里,还看了一眼书包,然后笑了一下,又转过身来,我猜肯定是他偷的,可他却说不是,这样重复说了快一百遍,他看见我快被他烦死了,他才停了下来,我心里想他肯定在偷偷的窃喜,到了第二天,他终于把试卷交了出来,他特别不高兴,眉毛皱着,眼睛一眨一眨的,眼泪快流出来了,牙齿咬着下嘴唇,他把试卷交给我的时候,眼睛闭了起来,我的心情一点也不好,因为我的试卷不仅被他偷了,而且他还抄了我的答案,我快被他气死了。
我发誓再也不理他,还有好几次他要不就是偷笔,偷直尺,胶带,我都要变成一个找东西的疯子,我每次找不到东西时,他都很开心,我很烦他,我和老师说了好几次换座位,可老师说再忍一忍,之后,我才知道他爸爸不经常回来看他,而他偷别人的东西只是感到快乐,因为他常常想念爸爸很难过。我觉的他很可怜,就没有在说他,烦他也没有在告诉老师。
他就是我的同桌,我要和他和睦相处,关心他,虽然他很烦人,但是我相信他一定会改正的。
说起野蛮同桌,你们肯定知道我的同桌很野蛮,也很暴力。但你们忘说了一点,她学习也挺好的,好了不多说了。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就跟她同桌了,那时我还淘气,那是我想:我给她起个外号吧,嗯.......诶,就叫她可乐。我不管她三七二十一,直接在她面前说:“HI,可乐!”这一说把她惹怒了,使用了她的绝招“掐人大法”,就在掐我的'一瞬间,一阵惨叫从教室中传来,我按着我被掐了的右臂,一连说了好几声:“可乐,可乐,非常可乐.....”这一打,把我打得屁股尿流,血肉纷飞,满地找牙。我不知哭还是笑,趴在桌子上揉着受伤的胳膊,不知是好还是坏。别看她这么野蛮,她还帮助我学习呢!那次因为我数学卷子有题不会,我就对她说:“刘可,我.....我.....我可以问你一道题吗?”她爽快的答应了,她细心的教我题,我不禁流下了眼泪......这就是我的野蛮同桌,也是我的好老师。
我和你成为同桌,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了。你和我之间有时相处得很愉快,有时也会有分歧和争执。你对我的印象也许好,也许不好,我并不清楚。
首先,我觉得你的学习态度是很不好的。你在数理化的课上,基本是不听课的;政治历史也不听课,只有语文和英语你可以参与进来。你语文和英语这两科能学得很好,这证明你是很有天赋和潜力的,那么既然你能学好这两科,你也一定能学好别的。可是你为什么不学呢?我知道你可能会说:太难了。实际上,难不是理由——哪个新知识不难呢?如果每个人都这样,遇难就退,那这就是很不好的。
关于作业的事,你抄作业这一点我也要说说。老师留作业的目的是为了让咱们把课上学的知识做一个练习,你还抄作业,你理科本来就不好。如果你这么抄下去,你会越来越极化,偏科从来都不是一件好事,你应该知道。
其实咱们学习,不是为了老师,也不是为了家长。我清楚,你可能把学习当作一种负担,但如果你真的学会去享受它,它也会变得很快乐。你不愿意学习,我知道,但是既然现在咱们干不了别的,咱们就应该把咱们能干的事干好,混日子的生活,我以前也不是没过过,那样真的太可惜了。人生其实是很短的,你多混一天,就相当于少活一天。我说的可能有点太重了,就是……怎么说呢,就是你要学会珍惜自己的时间。我很欣赏你的人品,我相信你是可以成功的人,你也要加油哦。
语文老师说了“脑力劳动者永远比体力劳动者要好”,现在咱们的学习,也是为了将来不用成为体力劳动者。也许今天我说的话,你不一定能听得进去;也许明天你依然会抄作业,依然会不听课,我也许管不了你太多,因为我不是你。但我想,你应该改变一下自己了,毕竟……现在的你决定着的是未来的你,你的路,要由你自己去走。
三年级下半学期,唐老师给我们重新调整了座位,我被安排到了第三行,而我的同桌是一位有点内向的小姑娘,她叫张苗,小名叫苗苗。
她 呀,上课很少举手发言,但她听得却非常认真,就像传说中的神仙,在打坐修行。其他同学发言时,她都会专注地倾听,所以她的语文成绩一直名列前茅。但她的数 学成绩就不怎么理想了。记得三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,她竟然考了七十多分,不过,她现在的数学成绩正在飞速地提高,张苗你一定要加油哦!她的英语也非常 好,每次上课时,总能见她高高的举起小手来,说不定,她长大了,还可以去留学啦!我相信她一定能行。
张苗也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女孩。当我和她的座位第一排的时候,因为,我是坐在里面的,所以,想出去或进去都不能踩到她的凳子,否则的话,她就会把我的衣服当抹布来擦。所以,每次我进出的时候,都要很小心翼翼的,生怕踩到她的凳子。张苗,希望你能改掉这淘气的的坏习惯。
这就是我的同桌—张苗,一个即聪明又调皮的小女孩。
从上小学起,我不知有多少个同桌,我跟他们一起快乐地渡过了小学的时光,现在,我上中学了,我的新同桌会是什么样的呢?
刚一开学,班主任排好位子,我迫不及待地打量着我的新同桌,他叫张中正,是个男生,个子高高地,长得也方方正正,十分壮实,象个古代战场上的武士,关键是他的眼睛里透出一种纯真和睿智的东西,我对这位同桌充满好奇。
军训第三天时,晚自习有个自我才艺展示,他很大方地邀请我和他一起唱歌,我几乎想都没想就和他上了台,天哪,从来没在这么多人面前唱过歌的我小心脏“突突地”跳得可快了,此时,他很淡定地给了我一个眼神,是相信,是肯定,我跟着他的节奏一起演唱了《小苹果》,气氛出奇的好,然后他又独自连唱了三首粤语歌曲:《海阔天空》、《光辉岁月》、《浮夸》,都是我的最爱呀,同学们也听得都嗨翻了:“这家伙太厉害了”、“他一定是金嗓子”、“我点32个赞”、“我的跟他学学”,凭借这些赞美,他赢得了“张天王”、“歌王”的称号。
他不光歌唱得好,人品也好,每次班里有“体力活”,他都充当“积极分子”,样样抢着干,而且干得又快又好,最厉害的一次是刚开学去打扫图书馆,一个暑假都没有人去过的地方,地上、书架上都积了厚厚一层灰,有的地方都有蜘蛛网了,他二话不说,叫上我和其他几个壮实的男生带着清理的工具就出发了,到了地方我才知道要清理的面积很大,都不知道从何下手,他马上给我们几个分配了任务,各自完成分配的区域就快多了,一个多小时后,图书馆变得清清爽爽,干干净净,可我们几个人却满身大汗,变成了一只只“水兔子”。
他的多才多艺,他的任劳肯干,深深地感染了我,从此,我们不仅仅要是一对好同桌,更要当一对好哥们,我喜欢我的新同桌,我们认为他怎么样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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